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8-05-30 浏览次数: 638
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:

现就做好2018年夏季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认真开展夏季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

在毕业生党员中集中开展一次以“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”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活动。通过上一堂党课、过一次离校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各种形式,重点加强毕业生党员的转移组织关系教育。明确告知党员《党章》关于自行脱党等有关规定,严明纪律要求。通过正反两方面案例教育,向毕业生党员讲明离校后转移组织关系应该注意什么,应该怎么做,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,解决实际问题,避免出现“口袋党员”、“隐性党员”、“挂名党员”等现象。

二、加强夏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

1. 落实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。按照组织关系有关规定,确定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,组织关系应转往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工作单位所在街道党组织;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,组织关系应转往居住地街道党组织;出国读书的党员办理保留党籍手续。所有毕业生党员必须登记组织关系转出信息。请各总支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本校、本市、外省市以及出国保留党籍等四类情况,填写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(附件1),于615日前发送至zuzhibu@shisu.edu.cn

2. 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转出工作。毕业生中正式党员的入党培养教育材料、入党申请书、转正申请书、政审材料、志愿书等材料全部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,转往档案接收单位。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需给预备党员填写“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”(附件2),同党员的其他材料一起作为党员档案,转往组织关系接收单位

3. 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,做好回执登记。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提供的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,为上海市内转接党员办理网上组织关系转出手续,为外省市转接党员填写纸质介绍信并下发给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。请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先登记好党员所持介绍信的编号,再将介绍信发给党员,并提醒党员报到后将回执单寄回院系。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在党员离校后1个月通过回执单确定党员报到情况,对未报到党员及时进行提醒。

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,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院系,支部应提醒党员填写保留党籍申请表(附件3),并为其办理好保留党籍手续,纳入一个支部进行管理。

根据有关规定,在毕业前3个月内一般不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。对于毕业后3个月内转正的预备党员,一般由学校负责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工作,到期履行转正手续后,再转出组织关系。

联系人:李先玲、纪翔,联系电话:3537281035372238

党委组织部

2018530

附件1 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表.xls

附件2 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.doc

附件3 保留恢复党籍审批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