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规范“双报到”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8-04-08 浏览次数: 14355
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:

为深化区域化党建工作,推动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在地区的作用发挥,现就开展“双报到”工作通知如下:

请各单位符合条件党员(上海户口的在职党员、离退休党员、上海生源学生党员)本人持《党员联系报到单》(附件1)至居住地辖区街道相关党组织报到,在社区公开党员身份,认领公益岗位,参与社区事务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供支持和便利。

请各单位根据《党员到居住地党组织联系报到情况表》(附件2),把握好本单位的“双报到”情况,及时了解本单位工作推进情况。


附件:

附件1:党员联系报到单.doc

附件2:党员到居住地党组织联系报到情况表.doc



党委组织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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