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7-02-22 浏览次数: 1431

各总支(直属支部):

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《关于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》(沪委组〔2016〕发字69号)和《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》(沪教卫党〔2016〕282号)要求,基层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准确把握主题和基本要求

各总支(直属支部)组织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,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,围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。要按照“四讲四有”合格党员标准,坚持问题导向,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,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、提高党性修养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
二、不折不扣落实好相关要求

基层党支部应严格按照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(见附件1),认真开展回顾检视,组织集中学习,打牢思想基础,梳理党员履行义务情况,开展谈心谈话,广泛征求意见,对照党章标准,查找突出问题,开好支委会和党员大会,抓好整改落实。

三、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工作

各总支(直属支部)要高度重视,制定实施方案,精心组织推动。班子成员要参加1个以上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,并进行点评;对存在走形式、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,防止走过场、出偏差;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,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,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,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。

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请于2017年3月27日(周一)前报组织部。

联系人:孔令涛、纪翔,联系电话:35372875、35372238。


党委组织部  

2017年2月22日

附件1: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.xls

附件2:基层党支部书记民主测评表.xls

附件3:党员民主测评表.xls

附件4: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展情况表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