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外国语大学院(系)总支副书记选拔任用工作方案
为了贯彻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干部工作方针,扩大干部工作民主,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,加大干部工作的全校统筹力度,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》,经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,我校将开展有关院(系)总支副书记选拔任用工作。
一、岗位
有关院(系)总支副书记(若干名)
二、任职条件
岗位条件: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,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,组织纪律性强,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,工作积极主动,有全局观念、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,有学生工作经验。
年龄条件: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。
学历条件: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。
资格条件:现任正科级以上干部,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。
其他条件:三年以上党龄;有党校培训经历(确因特殊情况未经过学习培训的,应在提任一年内完成学习培训);外语水平高、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计算年龄和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7月1日。
三、组织领导
1.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姜 锋
成员:曹德明 王 静 张 静
2.资格审查小组
组长:王 静
成员:张 静 韩殿秀
3.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
四、程序
1. 民主推荐
2. 个人报名与组织提名
3. 资格审查
4. 答辩
5. 确定考察对象
6. 组织考察
7. 领导小组意见
8. 常委会票决
9. 任前公示
10.任命
五、报名
自9月21日起至9月25日,有意者请将报名表(见附件)交至党委组织部(行政楼302室)。
中共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
2015年9月17日
附件:
院(系)党总支副书记报名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