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,积极落实党代表任期制——上海外国语大学积极推行党代表提案制度
发布时间: 2012-05-02 浏览次数: 240

 

 

 

日前,上海外国语大学召开党代表大会,审议通过《上海外国语大学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工作暂行办法》,正式将党代表提案制度固定化、长效化,进一步丰富了党代会代表任期制的内容建设。

根据《上海外国语大学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工作暂行办法》,党代表大会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,负责提案的征集、审查和立案,并检查、督促提案的落实,向党代表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。

党代表提案的范围可以是学校贯彻执行党中央、上级党组织方针、政策和有关精神的情况,也可以是学校领导班子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、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,还可以是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工作和基本管理制度的重大问题以及离退休工作、工会工作、统战工作等其他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。

在提交形式上,党代表提案必须由1名代表提出,5名以上(含5名)代表附议,或代表团集体提交。代表提案要求一事一案,由提案题目、情况分析、具体建议等部分组成。

为确保党代表提案“事事有着落,件件有回音”,提案的办理按照“交办、承办、督办、答复”等步骤进行,对确定立案的提案,承办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,对提案人给予答复。

对于《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工作暂行办法》的通过,参加会议的党代表们纷纷表示既感到高兴,又感到肩上的担子重了。有教师代表坦言,作为院系基层推选出来的党代表,过去参加党代会主要就是来听听会举举手的,在如何为党员群众服务、为学校发展服务方面发挥作用渠道少,与党员群众联系也相应地少。现在有了党代表提案制度,以后发挥作用的渠道畅通了,要多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,多提有分量的好提案,责任重了,自己也得更认真履行党代表的职责了。

为了更好地发挥党代表议政、议事和监督党内事务的作用,从而进一步拓宽学校广大教职员工的诉求渠道,为校党委和行政的办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参考建议,近年来,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一直在探索如何落实党代表任期制。自2009年起,校党委每年向全体党代表汇报工作并接受评议,今年又提出推行党代表提案制。党委主要领导多次调研,倾听多方意见,指示有关职能部门借鉴两会的提案制度,制订落实有关党代表提案的制度。

《上海外国语大学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工作暂行办法》的颁布实施获得了校党委的大力支持,受到了党代表们的热烈欢迎,激励了党代表围绕科学发展和学科强校进行积极调研、认真思考、建言献策,成为落实党代表表达权、参与权、决策权、监督权的有效渠道和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有效载体,有利于促进校党委决策的科学化、民主化,也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生动实践,对于全面落实上海外国语大学“四三二一”发展战略和“十二五”规划目标任务,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(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组织部)